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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近年来医疗卫生水平不断提高

来源:西藏日报 时间:2013-07-04 09:38:11 热度:768

  “新生儿也可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了。”今年1月1日起,西藏首次将新生儿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范围。至此,西藏在城镇职工和居民两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从政策层面上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把城镇新生儿这个特殊群体也纳入到了医疗保险范围。
  “新生儿‘落地参保’,切实保障新生儿的医疗保险待遇,进一步完善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西藏自治区卫生厅相关负责人说。
  近年来,西藏深入推进医疗卫生改革各项工作,各地各部门按照中央、自治区关于医疗卫生改革各项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把医疗卫生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完善政策,健全机制,加大投入,统筹推进,全区医药卫生改革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医疗保障制度不断健全
  目前,西藏基本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城乡,保障水平大幅提高。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有效实施了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以免费医疗为基础的农牧区医疗制度继续保持农牧区人口全覆盖,农牧区医疗制度个人筹资率达95.39%。全区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均达95%以上,包括寺庙僧尼在内的人群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实现了城镇医疗保险政策全覆盖。
  随着西藏农牧区医疗制度的全面建立,以免费医疗为基础,政府投入为主导,家庭账户、大病统筹和医疗救助相结合的具有西藏特点的农牧区医疗制度不断完善,农牧民医疗保障水平逐年提高。全区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农牧区医疗制度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分别达97.5%、75%和60%以上,年度医疗费最高报销额度(含大额医疗费商业补充保险)分别达到30万元、14万元和13万元。全区职工医保、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达到20种,职工、居民门诊特殊病统筹基金实际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9.14%、62.02%。政府对居民医保和农牧区医疗制度人均300元和340元的补助在各地得到有效落实。
  今年以来,许多拉萨市民热议“先诊疗后结算”的医疗惠民政策。“有不少家庭经济并不宽裕,一下子拿出几千元甚至上万元的医疗费确实很困难,开展‘先诊疗后结算’试点工作无疑解决了很多病人的燃眉之急。”说起今年开展“先诊疗后结算”试点工作,市民多吉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到目前,全区80%以上的县与地区、自治区各大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协议,开通困难群众就医“绿色通道”,实施免收住院押金制度,简化就医和报销程序,方便了群众就医和结算。
  记者从区卫生厅了解到,仅2012年,全区实施医疗救助28244人次,救助金额5254.69万元,其中资助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和城乡低收入家庭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7170人次,资助资金14.62万元。
  为更好地将医疗商业保险缴存额度和报销补偿额度向居民和农牧区倾斜,自治区相关部门积极研究完善现行的大额医疗费商业补充保险补偿方案,拟将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农牧区医疗制度大额医疗费商业补充保险保费从每人每年84元、67.44元、10元调整为130元、25元、5元,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仍为100%、85%、100%,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为22万元、8万元、7万元。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基金型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大额之上)和国寿绿洲疾病住院补偿等健康保险产品,有效提升了大病保障水平和能力。
  基本药物制度不断巩固
  自2010年西藏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来,截至目前,全区各级医疗机构全部实现了药品零差率销售,药品制剂平均销售价格下降15.26%。自治区及各地市“零差率”销售财政补贴资金均及时足额到位,收支差额由财政补贴,医保支付比例进一步向基层倾斜,补偿机制进一步完善。计划于年底完成的自治区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平台正在抓紧建设当中,2014年将开展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
  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一般诊疗费标准制度,大部分地市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次8元,其中个人自付1元。实施基本药物从注册、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电子监管,对国家基本药物实施全品种覆盖抽验,全区25家基本药物批发企业、18家地方增补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全部纳入电子监管,有效加强了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的监测。
  基层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2009年以来,自治区共投入16.6亿元,用于完善全区75个县级医院、238个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他各类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各地市千方百计统筹资金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其中,拉萨市自筹资金2093万元,新建162个村卫生室;山南地区自筹资金建设了板房式村卫生室;那曲地区为13座寺庙培训了僧医,实施了小药柜工程。
  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截至2012年底,全区乡镇卫生人员达到3437名,平均每乡镇达5.03名。村卫生室人员达到9743名,平均每个行政村达1.85名。
  全区乡村医生待遇有所提高。自治区将村医纳入全区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范围,妥善解决村医养老问题。各地市在积极落实自治区对村医每人每月200元基本报酬和人均4.6元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基础上,结合本地财力实际对村医进行不同程度补助,提高村医收入,稳定村医队伍,确保农牧区三级医疗服务的网底不破,其中拉萨市地方财政对村医补助年人均达4800元,山南地区地方财政对村医补助年人均达8760元。
  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推进
  2012年,全区共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9031.5万元,实施1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工作顺利推进,完成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332.5万人次,建立健康档案287.3万人,建档率达95.78%。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工作启动实施,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扎实开展。15岁以下学生和儿童乙肝疫苗免疫接种工作全部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
  2012年,完成儿童先心病筛查81.1万人,确诊1949例,免费救治1058例。唇腭裂患儿筛查确诊95例,手术治疗39例。白内障免费复明手术2191例。农村妇女常见病筛查与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工程同步实施,农村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增加至13个。农牧区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增补叶酸人数达17390人。(记者 晓勇)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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