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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为中药产业发展绘蓝图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时间:2013-08-09 13:13:08 热度:636

本报记者 方剑平 王倩 刘志峰

  为进一步提升陇药产业发展水平,加快推进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着力把中药材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日前,甘肃省制定出台《陇药产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发展规划》。《规划》明确,到2020年,甘肃省将以当归、黄(红)芪、党参、甘草、大黄、柴胡、板蓝根、枸杞、黄芩、款冬花等十大陇药品种为重点,建设100万亩标准化生产基地。
  突出特色  打造品牌
  甘肃省独特的地理位置和复杂多样的地形地貌以及生态气候条件,孕育了丰富的中药材资源,逐步形成了特色明显的优势产区,其中通过GAP认证的基地3个,通过农业部无公害认证基地7个,岷县当归、陇西黄芪、礼县大黄、西河半夏、靖远枸杞等12个品种获得国家原产地标志认证。全省现有药用资源品种1527种,其中植物药1270种,动物药214种,矿物药43种。目前,共有家种药材46种,常见的有20多种,其中传统道地药材品种如当归、党参、黄(红)芪、甘草、大黄和优势地产品种柴胡、板蓝根等在国内具有较大影响。此外,一批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中药材品种如黄芩、款冬花、牛蒡子、独活、半夏、天麻、红花、丹参、秦艽、银杏等发展迅速,初步形成了规模生产优势。
  因地制宜  统筹发展
  根据《规划》,到2020年,甘肃省力争建设100万亩标准化生产基地,获得GAP认证基地达到5~10个,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要求的绿色有机认证达到10~20个,培育50家具有较大规模的精深加工企业,集中力量打造4~6个道地药材品牌,把甘肃建成全国一流的现代化中药材产业生产基地。将根据全省中药材资源分布状况,围绕“陇南山地亚热带暖温带药区,陇中陇东黄土高原温带半干旱药区,青藏高原东部高寒阴湿藏药区和河西走廊温带荒漠干旱药区”四大优势产区,以当归、黄(红)芪、党参、甘草、大黄、柴胡、板蓝根、枸杞、黄芩、款冬花等十大陇药品种为重点,建设100万亩标准化生产基地。其中包括以岷县、宕昌、渭源、漳县、卓尼海拔2000米以上地区为主要区域,建设当归基地20万亩;以渭源、陇西、文县、临洮海拔1800米以上的地为主要区域,建设党参基地15万亩;以陇西、渭源、武都三县为主要区域,建设优质黄(红)芪基地15万亩;以安定、陇西、漳县三县为主要区域,建设优质柴胡基地10万亩;以河西的瓜州、民勤、民乐等绿洲边缘灌区为主要区域,建设甘草基地10万亩;以靖远、景泰、玉门、凉州、民勤等县集中产区为主要区域,建设枸杞基地10万亩;以民乐、民勤、环县、康县等为主要区域建设板蓝根基地7万亩;以礼县、宕昌、华亭、正宁等县为主要区域,建设大黄基地5万亩;以陇西、漳县、安定三县为主要区域,建设黄芩基地5万亩;以灵台、和政、陇西、渭源四县为主要区域,建设款冬花基地3万亩。
  标准建设  专业运营
  规划要求,将按照“公司带动、连片开发、分步实施、整体推动”的总体思路,以“联村联户”为切入点,以企业为主体,推动全省中药材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基地建设。《规划》显示:该省将依托国药集团、奇正藏药、巨龙集团、岷海制药等企业,一期建设标准化示范基地20万亩(2013~2015年)以上,二期建设约80万亩标准化生产基地(2016~2020年);同时,改进中药材生产组织管理形式,支持组建专业合作社,引导加工企业、种植基地开展农业合作,通过土地流转、租赁、承包等多种方式,采取“公司+科研机构+专业合作社+农户+基地”的生产组织形式,在具有一定种植规模的乡、镇建立以现代企业制度为核心的中药材产业化公司;鼓励企业采用现代中药材生产加工技术,发展中药材生产,推动绿色中药标志认证,建设GAP认证基地,打造绿色陇药产业。加强标准化技术培训,由陇药产业协会组织相关专家,对从事中药材生产的农民合作组织、农户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指导企业和中药材生产合作组织,按照GAP标准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统一种子种苗质量标准、合理的水肥管理和病虫害防治办法,统一农残检测,统一标识,建立中药材种植标准化管理体系,发展绿色中药材生产;建设中药材质量安全示范区,在定西、陇南等中药材主产区开展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试点。加快建立中药材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推广应用中药材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对地产药材种植、生产加工、销售使用全过程条码追溯,做到产品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切实保障质量安全。
  财政支持  兴药惠民
  规划要求,今后,甘肃省将提高对中药材产业的投资比重,增加省级财政投入,支持中药材标准化基地建设。重点市(州)、县(区)要设立中药材产业发展专项,引导产区实施标准化生产,用足用活财政惠农政策,将药材采挖机、清洗机、切片机等初加工设备纳入农机范畴予以补贴,落实药农直补政策;加大对中药材标准化示范基地的支持力度,对中药材示范基地、示范带动农户开展标准化生产的,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按照每亩200元的标准,每年安排一定规模面积进行补贴。并积极争取国家中药材生产扶持资金及相关专项支持我省标准化生产项目,对通过国家中药材GAP认证的基地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奖励。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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