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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局和宁夏签署协议 共同促进中回医药发展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时间:2012-03-15 19:18:54 热度:802

    日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在北京签署了共同促进宁夏中医药、回医药事业发展的协议,进一步明确了支持宁夏中医药、回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卫生部部长陈竺、自治区主席王正伟出席签署仪式并致辞。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和自治区副主席姚爱兴在协议书上签字。
    当天签订的合作协议包括医院和服务体系建设、帮扶平台建设、技术研发、学科建设、产业发展、文化推广以及对外交流合作等多个方面。
    陈竺在致辞中说,宁夏始终将卫生事业作为重大民生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不断加强财政投入,有序推进深化医改和卫生工作,在农村基层卫生能力建设,完善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开展妇幼卫生四免一救助,防治地方病、慢性病传播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民族医药面貌发生巨大变化,民族医院建设、人才培养、民族医药继承发展等指标明显提升,有效保障了全区人民的健康。今天我们签署协议,全面加强合作,探索民族地区中医药、回医药发展的战略举措、改革思路及发展路径,将为保障各族人民健康和中医药、回医药的全面发展探索经验。
    王正伟在致辞中说,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骄傲,经过无数代人的不懈探索和实践,已经走出国门、走向世界,成为我国对世界健康领域的重大贡献。回族医药学是阿拉伯医学与传统中医药学历经千年、相互融合而产生的一朵奇葩,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已经成为我国民族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区非常珍贵的医药文化资源,深受回汉各族群众的喜爱,具有巨大的实用价值和文化价值。保护好、发展好中医药和回医药,对维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多年来,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我区的中医药、回医药事业给予了极大的关心和帮助,今天签署的局区共建协议,必将有力促进宁夏中医药、回医药事业开创一个崭新的局面。
    当天,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厅还和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签订了宁夏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人员委托培养协议书。(王建宏)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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