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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饮片企业篡改 检验结果从重处理

来源:经济参考报 时间:2017-02-10 12:32:21 热度:527

    日前,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饮片生产监管的通知》,要求中药饮片企业内部应对中药材、辅料与药包材实施批号管理,实现按批号进行追踪,严厉打击无证、超范围生产销售中药饮片行为。对于检验中存在套用、篡改、伪造检验结果或数据、冒用检验图谱或未按照检验规程规范检验的,依法从重处理,情节严重的作为药品GMP严重缺陷,收回《药品GMP证书》。
  通知明确,在批准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的场地、设施、设备范围内,未经批准不得从事与饮片研究、生产、销售无关的行为。加强中药材、炮制用辅料和药包材的溯源管理,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药品GMP相关要求和品种的工艺规程组织生产,炮制全程必须在核准的厂房内完成,批生产记录应及时、真实与完整记录炮制过程。
  通知要求,北京各区局、直属分局应将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将飞行检查与突击检查作为监管的常规手段。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摘自《中国中医药报》)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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