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健康之窗
产业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 > 产业园地 > 产业资讯
武汉连锁药店无须再配建仓库

来源:经济参考报 时间:2018-01-28 00:45:24 热度:630

记者 廖君/武汉报道

  从今年起,武汉连锁药店可以委托第三方物流企业储存和配送药品了。记者近日从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武汉出台新规定,明确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以委托具有资质的药品第三方物流企业储存、配送药品。
  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药品综合监管处负责人介绍,全市目前共有71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根据国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连锁药企必须配备药品储备仓库,同时在面积、储存、冷冻、温度和湿度监测等各方面都有严格的要求。
  去年10月,有企业提出:能不能出台政策,委托药品第三方物流企业配送药品,帮助企业节省成本?经过两个多月走访企业和调研论证,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日正式出台新规定。
  “以前,连锁药店必须配备仓库是一道‘硬杠杠’,一年至少支出200万元成本。而现在,我们多了一种选择,可以请第三方物流企业来储存、配送药品,运转得好,可以节省一半以上费用。”武汉一家药房负责人说,新政策的出台是中小企业发展的利好。他们不用担心药品储存和运输安全等问题,降低药品库存,资金周转压力也减小。
  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各区行政审批局在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连锁)》时,只需审核委托药品第三方物流储存配送合同(协议),并在“仓库地址栏”标注接受委托的药品第三方物流企业名称和地址。

(责任编辑:秋彤)

相关文章
相关评论

您是不是忘了说点什么?

0 条评论
最新新闻

于智敏

于福年

俞梦孙

张维波

杨 泽

于树玉

万承奎

陶国枢

胡维勤

产业园地
网站介绍 | 加盟合作 | 免责声明 | 法律顾问 | 广告服务 | 网上投稿
Copyriht 2011 by www.jkchin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健康之窗网站版权所有
中国老年保健协会支持协办:中国老年保健协会养老健康科技创新分会
投稿邮箱:zgjkzc@sina.com QQ:492974624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50669京公网安备:11010502050669 工业和信息化部 备案/许可证编号为: 京ICP备0904704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