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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药品法 严打假阿胶

来源:中国食品报 时间:2019-08-29 14:11:52 热度:737

  (中国食品报三胶报道组)严厉打击造假行为,已经成为阿胶行业的共识。让这个共识付诸行动,必须有法律的支持。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这是药品管理法自1984年颁布以来的第二次系统性、结构性的重大修改,将药品领域改革成果和行之有效的作法上升为法律,旨在为公众健康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从已经披露的内容来看,较之现行法律,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加大了对制售假药劣药的打击力度,强化了企业责任,让作为药品和药材的阿胶保真度有了提升。对于阿胶打假,无疑有着强劲和持久的推动力。
  首先是明确了假药和劣药的概念。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明确假药包括: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药品,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变质的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药品。明确劣药包括:成分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被污染的药品,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超过有效期、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擅自添加防腐剂和辅料的药品,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假冒伪劣的阿胶产品经过检测即可对号入座,一目了然。
  第二是提出了监管者的责任。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规定,监管部门在查处假药劣药违法行为有失职渎职行为的,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部门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从重处分。就是说,不作为的要严格处置。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还规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药品管理法要实施好,监管部门的责任不可小视。明确了监管者的责任,打假的效果就有了保障。
  第三是加大了处罚力度。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对无证生产经营、生产销售假药等违法行为,罚款数额由货值金额的二倍到五倍提高到十五倍到三十倍,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以十万元计,也就是最低罚款一百五十万元。生产销售劣药违法行为的罚款,也从货值金额的一倍到三倍提高到十倍到二十倍。对假劣药违法行为责任人的资格罚由十年禁业提高到终身禁业,对生产销售假药被吊销许可证的企业,十年内不受理其相应申请。对生产销售假药和生产销售劣药情节严重的,以及伪造编造许可证件、骗取许可证件等情节恶劣的违法行为,可以由公安机关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五日至十五日的拘留。
  大幅提升处罚力度,可以对阿胶造假者产生足够的震慑力。特别是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扩大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不限于“造成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后果,并明确惩罚性赔偿的数额为“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这样就使得那些以“杂皮胶无害”来狡辩抗法的造假者,将受到处罚。
  第四是确立了责任追溯主体。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明确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依法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中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负责。其他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责任明确,追究就有了目标,一旦发现阿胶制假售假,就可以从源头上进行处罚。
  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不仅有“抑劣”的规则,还有“扬优”的条款。比如“鼓励药品零售连锁经营”,这样可以促进优质的品牌阿胶产品建立自己的流通渠道和流通体系,在市场上隔离假冒产品。比如“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符合中药特点的技术评价体系,促进中药传承创新”,鼓励龙头企业在产品研发、生产工艺、检测技术等方面不断升级,让品质不断提升的好阿胶占领更大的市场,把假产品驱逐出门。
  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亮点多多,打击假冒阿胶任重道远。未来,有关新法的实施条例还会出台,学习和贯彻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的热潮将会在医药行业兴起。伴随着对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的解读和学习,一系列相应的监管政策会随之而来,对于假药劣药的打击也会随之升级。阿胶是药食同源的滋补佳品,在药品管理法的推动下,作为药品和药材的阿胶品质肯定会有所提升,同时也将带动作为食品的阿胶产品有所起色。面对政策利好,企业应该树立净化阿胶市场振兴阿胶行业的信心:一方面,学好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以其指导企业的规范发展;另一方面,企业应用好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将其作为维护企业利益、打击假冒伪劣阿胶的武器。如果每一个企业都能够遵纪守法,带来的就是阿胶行业的健康成长。
  阿胶产业的发展,中国食品报三胶报道组一直在关注!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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