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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市场的有效监管需要初心+智慧

来源:中国食品报 时间:2021-04-30 17:23:28 热度:1139

  保健市场的欺诈是一种违法行为,危害着公众的安全。保健品营销环节的欺诈行为是市场问题的多发点,也是治理的难点和行业的痛点。当前,执法部门对于保健市场的整治付出了很大的努力。


  以保健食品为例,公安部在“昆仑2020”专项行动中,加大保健食品犯罪打击力度。商务部严格新增保健食品直销经营备案管理。文化和旅游部大力整治文化、旅游活动中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广电总局严肃查处播出机构违规行为。2020年,全国共检查生产经营主体98.8万余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50余万人次。但是,这些努力并没有让行业感到充分满意,原因在于,监管行动相对缺少像治理酒驾那样的雷霆手段,这的确是监管者需要补足的短板。


  2020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发布数据,2020年每排查百辆车的醉驾比例比“醉驾入刑”前减少70%以上,10年来酒驾醉驾肇事导致的伤亡事故减少2万余起。整体上看,酒驾醉驾情况有所好转,工作成效显著,治理酒驾的经验值得保健市场监管借鉴。


  应当说,对于酒驾的治理具有三个特点:一是严厉。酒驾治理的显著成效源于《刑法修正案(八)》的正式实施,把醉驾行为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提到了入刑的规格。二是精准。对违法行为的认定只有一个标准。三是干净。执法交警只抓现行,不搞事前推定和事后严打。


  这三个特点都值得保健市场的监管者领会和学习。与道路交通相比,保健品当前经济活动中和市场份额中占据体量相对较小,缺乏充分的影响立法的权重;和执法部门的与打击酒驾相比,保健市场的违法内容形式多样、涉事主体多为企业、监管援引的法条,涉及食品安全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多项法律法规,执法过程也更为复杂。所以,市场监管人员也不可能完全按照公安人员打击酒驾的模式,来监管高速成长、不断创新的保健市场。特别是很多对于保健品营销中的欺诈行为的处罚,在立法上还没有上升到刑事层面。


  真正实现对于保健市场的有效监管需要一个长期的进程。但是,必须看到两点。第一,保健市场健康发展需要行业共治,这个共治的群体中,科学监管是核心的驱动力;第二,好的监管理念需要借鉴,治理酒驾和治理保健市场乱象内容、方式不同,但是可以去领悟治理酒驾的思维法式和监管智慧。


  2020年一项调查显示,27.1%的受访者会给自己买保健品,45.6%的受访者既会给父母长辈买、也会给自己买。明确表示不会买保健品的受访者仅有5.6%,比上一年度减少了31.5个百分点。可见,保健市场需要更科学有效的监管。同时,卓有成效的监管也是任重道远。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无限,监管者努力的空间无限,初心加智慧,一定是新时代行业监管呈现的新亮色。(晓理)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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