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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民政医院无视监管 谁该为非法广告负刑责

来源:大河健康网 时间:2012-03-22 16:43:40 热度:747

平顶山民政医院(违法医疗广告均未取得医疗广告证明)前提下:光明路南段气象局局北20米

平顶山民政医院(违法医疗广告均未取得医疗广告证明)前提下:开源路四院大门口

    平顶山民政医院违法医疗广告未取得市卫生局初审和省卫生厅审批大厅批准医疗广告文号  (均未取得医疗广告证明)前提下:  

    平顶山民政医院(违法医疗广告均未取得医疗广告证明)前提下:在当地方某代理公司发布视频剪切资料

    近日,有网友举报称,平顶山市民政医院未取得医疗广告证明,擅自在当地媒体、市区公交站牌、大街小巷以及影视媒体等地方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宣传,其行为误导和欺骗广大患者,严重扰乱医疗市场秩序。
    2011年11月,记者按照网友指引,在市区主要路段查看平顶山市民政医院医疗违法广告布满市区大街小巷,开源路、南环路、光明路、优越路、中兴路等很多地方有这家医院的违法户外医疗广告,影视媒体。
    2012年2月,针对网友反映的情况,记者再次来到平顶山市卫生局相关科室了解到,该局负责初审医疗广告科负责人,给记者查阅这两年来审批过的一些医疗广告数据库材料上查询,并没查询到有关平顶山民政医院递交初审医疗广告相关申请广告材料,该局负责人又告诉记者说,我们这里现在掌握的只有这些材料了!
    随后记者多次从河南省卫生厅官方网站查阅,并没查询到平顶山民政医院医疗广告审批过的相关信息材料。
    3月16日,记者把网友反映平顶山市民政医院未取得医疗广告证明擅自发广告情况,反馈给卫东工商分局相关负责人,该局负责人向记者解释说:这几年一直在整治辖区内的违法医疗广告。然而,针对平顶山市民政医院擅自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宣传问题,东工商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坚决查处民政医院和代理发布公司违规发布医疗广告行为,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这种无视监管应当查处。
    律师事点评:李律师告诉记者: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新《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在此《办法》中对医疗广告办理程序、广告的内容、形式及管理部门职责等方面作出了更加严格、并且有明确的规定。
    李律师说,以虚假、夸大手法欺骗和误导患者,已经成为近年来一些民营医院发布虚假医疗广告的惯用手法。然而,我们常常在这样的事实面前感到既愤慨又无奈:一方面是虚假医疗广告充斥媒体,而患者大多缺乏辨别能力,上当后,又常常投诉无果;另一方面是有关部门的监管不力,“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处罚远不足以让违规者退避三舍。在这样的现实情况下,虚假医疗广告在四处招摇撞骗,成了社会一大公害。
    虚假医疗广告之所以在一些地方泛滥成灾,除了一些代理发布公司受利益驱动为其开绿灯之外,更重要的是相关执法部门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没有对发布虚假广告者给予应有的惩罚。而是一些监管部门相互推诿、扯皮,还有的以“缺乏法律依据”为由,放松对虚假医疗广告的监管。其中,也不排除个别执法人员故意不作为。
    上述违法医疗广告已成为误导消费者投诉举报民营医院的重点,违法情节严重,大河健康网提醒广大消费者最好到信誉好、正规的规模大医院就诊,切忌被电视,户外路牌虚假“医疗广告所”迷惑,乱投医,警防上当受骗,延误治疗或损害自己的身体健康。读者网友希望本网持续给予高度关注。(珠江 孙新杰)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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