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医药报 时间:2014-03-12 10:17:45 热度:522
本报北京讯 记者赵玲报道 “目前,我们仍缺乏民族医药特定的注册管理办法,没有建立起较完善的民族医药审评审批体系,也没有支撑民族新药临床研究评价体系的关键技术指导原则,这使得审批进度慢和难度较大。”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广西中恒集团董事长许淑清就此携关于重视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议案上会。
许淑清认为,我国民族医药发展存在管理体制和知识产权保护不够完善、科技创新能力不足、可持续发展意识薄弱等问题。特别是我国目前尚未建立实用性和可控性强、符合民族药特色与国际发展趋势的高水平质量控制标准,严重影响临床用药的安全性,同时也制约了民族药产业的发展、相关产品的出口和国际市场的开拓。
许淑清代表建议,要尊重民族医药自身的发展规律,建立特定的注册管理办法,同时提供支撑新药临床研究评价体系的关键技术指导原则,确保民族药审评质量。要采取倾斜性医保政策,使更多的经典民族药纳入《国家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研究制定符合民族药发展规律的监管措施,对重点品种给予特殊的行政保护。
许淑清代表建议,应完善民族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立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鼓励制药企业积极投入专项资金和专门人员,申报国家专利、品种保护等;全面开展名优民族药商标的抢注保护,树立品牌。同时在挖掘、整理各民族医学古籍文献和临床经验、秘验方、医技过程中,也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执行力度。
许淑清代表还建议,要着力整合民族药业资源,引入竞争机制,多渠道吸引资金,鼓励企业重组,促进产学研结合,建立民族新药研发技术支持平台;注重深层次人才的培养,提高民族医药科技创新人才的储备;对开展民族医药科技创新给予资金、技术、政策等多方面的支持,提高民族医药研究的积极性。此外,要从源头抓起,开展民族药标准研究,建立民族药标准研究和评价平台,解决民族药研究的关键技术难题;发展民族医药GAP基地建设;发掘、整理好民族医药资源。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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