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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秋代表:化解医疗纠纷 推广第三方调解

来源:央视网 时间:2015-03-07 20:30:54 热度:1517

全国人大代表李秋

  央视网消息(记者曹晓波 王佳勇)3月5日,全国人大代表李秋向央视网记者透露,她提交的《发挥三方调解优势 依法处置医疗纠纷》的建议,与李克强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的提到的“加快建立医疗纠纷预防调解机制”不谋而合。
  李秋是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副院长,分管医患关系工作,她表示自己时常陷入焦虑中,病人的诉求和院方往往是错位的,如果有第三方介入,就能够使医患双方的权益都得到维护,理智、依法地解决问题。
  不容乐观的医患关系
  一组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发生医疗纠纷11.5万起,较2013年下降8.7%,呈现出医疗服务量增长而医疗纠纷下降的态势。经各级医学会鉴定,2014年医疗机构负主要责任以上的重大医疗事故同比下降18.9%。
  李秋说,虽然数据上总体有下降,但是医疗纠纷仍然是困惑病人与医院的难题。
  李秋分析说,过去解决医疗纠纷的主要途径是医患双方直接协商,“这样省时、省事,却常常是医院方示弱让步,‘拿钱买平安’,其实更多地助长了患方得寸进尺,无理取闹,无法满足时则容易使矛盾进一步加剧。”
  另外一种方式是,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但由于医学会与卫生局、医院之间存在“血缘”关系,让很多患者对其公正性心存怀疑而不愿选择。而提起司法诉讼,由于程序繁、耗时长、成本高,且司法鉴定所层次和技术能力高低不一,医患双方也不愿选择。
  “实践证明,三种解决方式都存在诸多不足。”李秋说,随着患者维权意识的增强以及医院质量管理缺陷等因素影响,甚至出现停尸闹事、伤害医务人员、打砸医院设施、封堵工作场所等恶性事件,严重干扰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也影响社会稳定安全。
  患者对第三方调解缺乏认知
  第三方调解机制的做法可以追溯到2011年,浙江省宁波市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宁波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条例》这一地方性法规,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不用找医院,而是找医疗调解委员会和保险理赔中心。
  此后,各地根据自身特点推出了“天津模式”、“南通模式”、“济宁模式”等。李秋介绍,这些尝试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但第三方解决医疗纠纷在医疗纠纷总体解决量上仍占少数。
  李秋举了一个例子,某家医院在发生医疗纠纷后,其中进入第三方调解的仅占医疗纠纷总数的20%左右,患方对第三方调解途径不知晓、不认同,部分患方仍然选择在医疗机构周边静坐,甚至扬言以自杀、跳楼,可能引发恶性群体性事件。
  在李秋看来,第三方调解机制亟待完善,包括第三方调处机构的权威性,与其他解决途径工作的衔接,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的依法处理,医疗事故责任保险,社会公众对第三方调解机制的理解。
  建议医院纳入公共场所管理
  李秋建议将医疗机构纳入公共场所进行管理,能够更快捷地依法解决医疗纠纷。
  在这个调解过程中,应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完善由司法局牵头,综治办、法院、卫生、公安、保险为支撑的第三方医疗纠纷调处体系建设,组建医学、法学专家咨询库,为其配备人员编制,配置房屋设施,财政保障其运行经费。
  医患双方调解不成时启动第三方调处的工作衔接,调解分歧过大时启动医学鉴定的工作衔接,调解不成时启动法院民事诉讼之间的工作衔接。
  同时,制定“医疗纠纷处置办法”及“医疗纠纷综合处置的工作指引”等行政文件,进一步细化各部门的职责、程序和工作细则,让医疗纠纷处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李秋认为需推广医疗事故责任险,一旦发生医疗事故,由保险公司根据案情理赔,避免院方与患者的直接争执和讨价还价。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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