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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206家药品流通企业被查处

来源:中国医药报 时间:2017-04-19 23:00:29 热度:607

    本报安徽讯  日前,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2017年2月药品流通监督检查信息通告,公布了16个市局对药品流通企业的检查处理情况。其中,5家企业被立案查处,3家企业被移送稽查,1家企业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197家企业被责令整改。
    统计显示,2月份以来,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检查了999家药品流通企业,涉及药品零售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医疗机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网站和互联网药品信息(交易)服务网站,检查方式为日常检查、监督检查、投诉举报等。
    此次立案查处的5家企业分别是,阜阳市大全药店,现场无法提供药品合法购进票据;黄山仁信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漳河大药房,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执业药师不在岗;凤台县城关镇阳光大药房、宁国市时代医药零售有限公司,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泾县泾川镇秦峰村卫生室,从无证企业购进药品。
    3家被移送稽查的企业分别是利辛县城关镇杏林大药房,安徽省洪元堂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八店、十一店,均涉嫌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
    铜陵健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普济大药房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存在的问题为:营业时间药师不在岗;药品摆放混乱;未按规定建立近效期药品报表;含麻制剂销售登记不完整;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未经执业药师审核告知;药品进货票据分类混乱,未能提供抽查药品购进票据;未按规定做好药品购进验收和日常养护工作;计算机系统故障,工作人员不熟悉计算机操作。
    此次检查中,合肥合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太湖县百草厅大药房、蚌埠市华源大药房有限公司新马桥分公司等197家企业被责令整改(包括限期整改、立即整改等),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存在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情形、未按规定悬挂《药品经营许可证》、温湿度记录不全、药品分类不规范、执业药师不在岗等。(邢荣勤  杨成松)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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