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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臣倍健无证生产减肥药 质监不予行政处罚

来源:羊城晚报 时间:2013-04-28 23:07:48 热度:692

  广东揭阳人夏楚辉去年11月购买了汤臣倍健的3瓶“十二篮左旋肉碱片”,结果发现包装上生产许可证“货不对板”,左旋肉碱片并未列入该生产许可证范围内。
  无证造近6万瓶却不挨罚
  于是夏楚辉去年12月向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举报申诉,要求汤臣倍健立即停止此类违法行为并召回所有违法产品,并给予他货款10倍的赔偿。
  “按照规定,珠海质监局应该在30天内给我答复,但我一直没得到答复。”今年3月20日,夏楚辉向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起了行政复议,后者3月21日决定受理。
  2013年3月29日,夏楚辉收到了珠海质监局的复函,称汤臣倍健“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整改,并召回部分涉案产品,未造成危害后果”,根据有关规定“于2013年3月21日依法对该公司做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夏楚辉觉得珠海质监局的“不处罚”决定有护假的嫌疑,向后者申请公开具体查处结果。4月19日,珠海质监局答复称,“经调查,汤臣倍健股份有限 公司于2012年6月15日至2012年10月11日,生产未载入该公司取得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产品明细的左旋肉碱片等产品数量为58178瓶。”
  在这份答复中,记者发现,58178瓶违法产品中,除了左旋肉碱片外,还包括苹果醋咀嚼片、针叶樱桃咀嚼片、果蔬纤维咀嚼片、牛乳钙片、胶原蛋白片等产品。这份答复并称,汤臣倍健通过向经销商发出召回通知的途径召回产品。
  “生产这么多的违法产品,珠海质监局对汤臣倍健公司不做出处罚?!”对于这个结果,夏楚辉表示近日将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汤臣倍健早被职业打假盯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今年1月,夏楚辉向广州麦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在的广州市天河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经销商广州麦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生产商汤臣倍健给予自己十倍惩罚性赔偿8690元。
  天河区法院原定4月3日开庭审理,但当天早上法院收到了汤臣倍健的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声称应该向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起诉,结果暂缓开庭。
  “其实,汤臣倍健无证生产左旋肉碱片等产品,在打假圈里已是一个公开的秘密。”夏楚辉说,去年8月,各地的职业打假人纷纷购买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左旋肉碱片”等系列产品,然后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向该公司提起索赔。
  记者问夏楚辉算不算职业打假人,他表示自己不是,而是偶尔会打假。而广州圈内一名职业打假人告诉记者,早在2010年他身边就有职业打假人跟汤臣倍健打官司,索要赔偿。
  广东知名律师朱永平告诉记者,如果生产许可证没有列明的产品生产销售,这肯定是违法的,而且如果产品对消费者造成了危害,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4月24日,记者在京东、淘宝等各大网购网站查询汤臣倍健生产的“左旋肉碱片”销售情况,发现已经没有了踪影,而汤臣倍健官方网站也没有了“左旋肉碱片”的任何介绍。记者向汤臣倍健公关部提出采访了解相关情况,但一直未获答复。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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