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医药报 时间:2013-08-20 15:55:16 热度:514
本报讯 紫光古汉近日收到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衡阳市同德祥医药有限公司、衡阳市同德祥制药有限公司(系同德祥医药的控股子公司)诉公司、紫光古汉集团衡阳制药有限公司(下称“古汉制药”,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联营合同纠纷一案的一审民事判决书。
该案主要判决内容如下:紫光古汉、古汉制药支付同德祥医药、同德祥制药固定资产收购价款6445.11万元;紫光古汉在衡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现有土地中划出一块性质相同、同等面积、同地段的土地与同德祥制药的全部土地(面积56.73亩)进行置换;紫光古汉、古汉制药支付同德祥医药、同德祥制药违约损失814.1万元及利息;紫光古汉负担本案件受理费37.55万元。
同时,紫光古汉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同德祥医药结算款1454.39万元及利息;同德祥医药在本判决生效10日内赔偿紫光古汉损失21.25万元及利息;紫光古汉负担案件受理费17万元。
紫光古汉称,根据上述两宗诉讼事项的一审判决结果,预计减少公司当期利润约2836万~3918万元。(古云)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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