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医药报 时间:2013-08-27 15:07:00 热度:1091
本报讯 近日,广东省清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辖区内多家“港货”店进行专项检查,查获6家“港货”店涉嫌没有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执法人员现场查获的药品有黄道益活络油、太和洞肾亏丸等80多个品种的进口药品,涉案货值2万余元。
经初步调查,这6家店均没有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未能提供其所经营进口药品的《进口药品通关单》、《药品检验报告书》、《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等有效证明文件以及合法的购进票据。
执法人员所查获的这些药品外包装均标示境外及港澳地区生产,但均未标示进口产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证号,都是没有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批准进口的药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项的规定,属于按假药论处的情形。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有关规定,清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法将案件移送给公安机关处理。
(邓伟仕)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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