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青年报 时间:2012-04-25 15:00:51 热度:1294
本报讯 市药监局23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药监分局、药企加强药用辅料生产监管。如发现企业购进低价劣质原料,或未按标准对购进原料和成品实行检验,要立即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按照市药监局要求,药企仅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但尚未取得相关药用辅料品种批准证明文件的企业,一律不得将产品作为药用辅料供给药品生产企业。已取得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的,应对生产原料和成品进行全项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各分局要立即对辖区内药用辅料生产企业进行全覆盖现场检查,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重点检查企业购进原料检验、成品检验、原料供应商审计等环节。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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