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健康之窗
产业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 > 产业园地 > 产业资讯
院士“炮轰”复方丹参滴丸 法院终审判其名誉侵权

来源:中国青年报 时间:2014-09-17 22:28:59 热度:865

  由于近年不断“炮轰”复方丹参滴丸,该产品的“东家”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士力”)于2011年将院士李连达告上法庭。近日,此名誉侵权案获终审判决:李连达被要求停止不实评论,并在媒体上公开致歉,另赔偿天士力30万元。
  李连达为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中医科学院首席研究员,此特殊身份使该案备受社会关注。而败诉的结果,在院士所涉案例之中也极为罕见。
  该案源于2009年年初,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李连达曾声称,其实验证明,复方丹参滴丸存在严重不良反应。而这一产品是天士力的核心之一,年销售额数以亿计。作为业内权威,他的言论导致公众恐慌,天士力的股票急挫后被迫停牌。
  监管部门随即介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复方丹参滴丸毒性实验在不同的阶段、不同的时期都在做,若存在不良反应将及时通报。但李连达仍然在各类场合、各种媒体上,继续批评复方丹参滴丸。
  为此,天士力于2011年将李连达告上法庭。2013年12月,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天士力胜诉,李连达不服提起上诉;2014年9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天津市两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均认定:李连达针对天士力公司及其产品复方丹参滴丸发表的不实言论,已构成对天士力公司名誉权的侵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院确认,李连达关于复方丹参滴丸严重毒副作用的试验非临床试验,不涉及不良反应发生率问题。而其联合署名发表的其他论文中的数据,系参考他人报告,并非来源其自己的药理试验,且低于其在涉诉报道中所述的3.1%,其言论缺乏客观性。
  天士力董事会秘书刘俊峰认为:“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应当是由国家权威机构监测并定期公布,不可以受任何人、任何不实言论的左右。”刘俊峰还称,复方丹参滴丸的销售,并未因此案的干扰而停步。
  而判决下达后,李连达仍在其科学网个人博客上发表文章称,大量可靠的证据证实,复方丹参滴丸确有不良反应,而天士力不承认。同时,天士力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夸大该药的治疗作用,扩大适应症。
  他还认为,药厂应赔偿不良反应的受害者经济损失。(记者董伟)

(责任编辑:秋彤)

相关文章
相关评论

您是不是忘了说点什么?

0 条评论
最新新闻

殷大奎

于智敏

于福年

俞梦孙

张维波

杨 泽

于树玉

万承奎

陶国枢

产业园地
网站介绍 | 加盟合作 | 免责声明 | 法律顾问 | 广告服务 | 网上投稿
Copyriht 2011 by www.jkchin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健康之窗网站版权所有
中国老年保健协会支持协办:中国老年保健协会养老健康科技创新分会、中国老年保健协会银发经济办公室
投稿邮箱:zgjkzc@sina.com QQ:492974624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50669京公网安备:11010502050669 工业和信息化部 备案/许可证编号为: 京ICP备09047049号-1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