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众健康之窗 时间:2012-06-16 08:42:21 热度:1072
【大众健康之窗讯】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16号)要求,进一步做好保健食品综合治理工作,规范生产行为,解决突出问题,国家局定于2012年5月下旬至9月下旬,在全国范围内突出重点集中开展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工作。
本次检查重点检查内容有:
(一)委托生产是否落实委托双方的法律文件、往来票据,产品质量责任,以及产品标签说明书的标识是否规范,生产过程是否执行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
(二)是否存在套用、冒用批准文号,一个批准文号用于多个产品、一个产品的批准名称加贴其他商标等情况,产品说明书及标签内容是否与批准的一致;
(三)是否执行原辅料索证索票、原料供应商审核、以及主要原料供应商现场核查等制度;
(四)原辅料进货是否检验,每批产品出厂销售前是否按照产品质量安全要求进行检验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尤其是铅、砷、铬等重金属是否符合规定,所有生产文件和记录,包括检验数据均经企业质量管理部门审查并符合要求。
重点检查品种涉及以下内容:
(一)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改善睡眠等易发生非法添加化学药物的品种;
(二)使用螺旋藻、蜂胶、阿胶、珍珠粉、鱼油等原料生产的品种;
(三)胶囊剂、软胶囊剂品种;
(四)存在虚假广告、夸大宣传的品种;
(五)近3年来监督检查和监测发现问题的品种。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集中组织对本地区生产企业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要结合企业自查报告,采取飞行检查、突击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确保检查取得实效。对质量风险较高的品种、环节和重点企业,要按照检查重点要求,加大检查力度,增加监督频次,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要通过集中检查,认真排查行业潜规则,着力防范系统性风险。
通过这次检查,将对多年来一直处于混乱的保健食品市场进行全面清洗,净化我国保健食品市场,规范保健食品的生产、销售和宣传,真正让老百姓明明白白消费,明明白白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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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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