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医药报 时间:2012-06-26 11:36:50 热度:1318
本报宁夏讯 记者刘斌报道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召集药品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进行集体责任约谈。该局提出,今后凡发现药品生产企业存在药品安全隐患,或者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甚至发生药品安全事故,都将对企业法人和质量负责人进行约谈,敲响药品安全的警钟。
该局规定发生以下情形的,将启动约谈:企业存在违规行为,但法律法规未规定相应罚则,不能对企业实施行政处罚的;企业生产和质量管理机构关键岗位人员变动频繁的;关键岗位人员资质及实际能力不能满足履行职责要求的;等等。
约谈的主要内容是:通报企业在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上市产品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责令其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并限期整改;了解企业对药监部门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的情况;宣传药品监管职能和有关法律法规,督促和落实问题企业依法组织生产经营;通报当前药品监管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督促和落实企业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对被约谈的企业实施严格管理,凡被约谈的药品生产企业,都将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对其提出整改的内容和期限。对无故不参加约谈或约谈无效的企业将进行通报批评,并列入当年诚信评定的不良记录。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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