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新网 时间:2023-11-01 20:40:33 热度:713
香港紫荆杂志记者:
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是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请问,示范区建设在探索途径、积累经验方面取得了哪些进展与成效?谢谢。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余艳红:
感谢您关心示范区建设。2021年12月,我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药监局批复上海、浙江、江西、山东、湖南、广东、四川等7省(市)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一年多来,示范区建设已形成了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的良好局面。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组织领导得到加强,中医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功能更加突出。各示范区成立省(市)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把示范区建设列入了党代会报告、深改委工作要点、政府工作报告中予以统筹推进,制定建设方案,明确改革“任务书”和“施工图”。
二是统筹协调形成合力,中医药综合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得到加强。各部委加强指导支持,各示范区强化综合改革“一盘棋”,省级各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制定系列专项改革方案,鼓励地市围绕不同主题先行先试,以“小切口”撬动“大变化”。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和改革创新,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突破。上海着力把社区打造为中医药服务主阵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开设了中医科。浙江以“中医处方一件事”数字化改革为切入口,推动中医医院实现临床、科研、服务的系统性重塑和全过程监管。山东、湖南开展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改革,中医医院特色优势不断彰显,次均住院费用明显下降。江西、四川强化标准化体系建设,中医药产业集群效应不断放大。
四是服务国家战略更加主动,助力实现更高水平的区域协调发展。各示范区积极推进中医药高质量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建设了13个中医药海外中心和9个国家国际合作基地。广东以大湾区中医药高地建设为抓手,协同推进港澳中医师到内地公立医疗机构执业,简化港澳已上市的传统外用中成药在内地注册审批流程,推进内地(广东省中医院)院内制剂获批跨境至澳门使用,促进了大湾区中医药共建共享。
下一步,我们将聚焦中医药传承创新关键问题,发挥地方资源禀赋和特色优势,进一步调动改革创新主观能动性,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中医中药协调发展,积极推广改革成果和经验,让更多地方、更多人民获益。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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