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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欣:保健食品备案是高质量注册推进的高质量备案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时间:2025-08-29 22:53:50 热度:148

  8月29日下午,市场监管总局召开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总局特殊食品司司长刘松涛先生,总局价监竞争局一级巡视员杨洪丰先生,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副司长宫国强先生,总局食品审评中心主任耿欣先生,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王振宇先生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提问:我国保健食品实施注册和备案双轨制,请介绍一下保健食品备案制度有哪些特点,取得了哪些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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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审评中心主任耿欣:根据201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实施注册管理和备案管理。这是根据我国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实际,充分借鉴国外先进管理经验确定的,主要考虑不同类型保健食品的安全性和保健功能评价的要求不同。如使用中药材为原料的产品,原料前处理、用量、配伍等对安全性和保健功能都有影响,相对比较复杂,采取注册管理方式。而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产品,可以根据国家标准等通用要求对其安全性、保健功能进行评价,采用备案管理方式。我们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管理为抓手,实施产品注册和备案分类管理。通过科学评估,将批准注册产品中安全性确切、有科学共识、消费需求多、产业基础好的原料,及时纳入备案原料目录,并配套相应技术要求。对使用目录内原料的产品,实施备案管理,备案产品的技术要求不低于既往注册产品,既保障产品安全和声称保健功能的真实性,又避免企业花费大量的检验资源和费用。目前,已发布85种维生素、矿物质和辅酶Q10、大豆分离蛋白等10种功能性原料目录。

  国产保健食品备案管理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实施。我们建立全国保健食品备案监管平台,统一备案指南、管理流程、技术要求,运用智能审查手段,备案管理更加规范、高效。产品备案可实时在线申请、“跨省通办”,符合要求的,备案凭证即时在线打印,备案服务更加便利、快捷,大幅缩短产品上市时间,有效增加市场供给。

  以大豆分离蛋白为例,国际上对于其增强免疫力的科学证据等级较高,既往以此为原料批准注册的保健食品数量较多。在纳入备案原料目录前,使用大豆分离蛋白为原料的产品,由企业向市场监管总局提出注册申请,经审查符合要求的,批准注册;在其纳入备案原料目录后,企业只需在备案监管平台提交相应备案材料,符合备案技术要求的,当场获取备案凭证,减少了办理环节,缩短了办理时限,加速了产品上市。

  总的来说,保健食品备案是在注册管理基础上实施的,是高质量注册推进的高质量备案。我们建立了从原料源头到终端产品全过程质量控制要求,构建高标准备案、强严格监管的管理体系,夯实监管根基,筑牢安全防线,促进产业发展。截至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已累计发放保健食品注册证书1.4万件、备案凭证2.3万件,形成了“备案是多数、注册是少数”的工作格局。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践行监管为民理念,遵循“四个最严”要求,严守安全底线,不断扩大保健食品原料目录范围,丰富备案产品类别,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健康消费需要。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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