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医药报 时间:2013-03-11 15:17:35 热度:909
本报北京讯 记者胡芳报道 面对众多的职业经理人,医药行业的企业主该如何挑选?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神威药业集团董事长李振江建议,用法律规范职业经理人行为。
李振江代表指出,我国目前尚未对职业经理人予以明确的法律定义,也没有规范职业经理人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对经理人的规范主要体现在2005年修订后的公司法中。公司法在第一百四十八、一百四十九条中,规定经理人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但规定的内容太过简单,未把经理人忠实义务的内容表述详尽,对经理人不得从事的行为规定也不具体,不具备可操作性。
李振江代表认为,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支持,职业经理人一旦职业道德缺失,就容易做出带走企业核心生产技术、经营管理技巧、产品市场和客户等行为,甚至带走企业的技术骨干力量,会给企业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
李振江代表建议,由政府主导,构建一套职业经理人的市场评价体系与准入制度,在统一标准下对每位职业经理人作出客观评价;在公司法中增加职业经理人谨慎、勤勉、尽职及义务的条款,对职业经理人的行为进行规范,同时在法律责任方面明确违反相关义务的责任追究方式,加大对职业经理人的监管力度。
李振江代表还呼吁政府通过信用制度,建立职业经理人公开的诚信档案及职业经理人业绩跟踪系统,便于雇主更好、更全面地了解职业经理人的诚信情况和真实能力。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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