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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分析违法医药广告违法表现

来源:中国医药报 时间:2013-06-24 10:23:39 热度:845

  本报北京讯  记者李雪墨报道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联合公告,曝光了“强阳保肾丸”等十大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典型案例。6月2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这十大虚假违法医药广告的违法表现进行了分析。
  该局分析指出,此次曝光的违法广告多为处方药广告。如北京御生堂集团石家庄制药有限公司的“强阳保肾丸”、吉林省抚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活力源口服液”、吉林天强制药有限公司的“麝香抗栓丸”、湖北威士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的“谷丙甘氨酸胶囊”、辽宁天铖制药有限公司的“黄豆苷元片”均为处方药,这些企业在大众传播媒介向公众宣传处方药疗效,并在广告中出现了含有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类表述,违反了《广告法》等法律法规。
  此次曝光的违法广告中,四平神农制药有限公司的“复方蚂蚁活络胶囊”、黑龙江全鸡药业有限公司的“天麻追风膏”等虽不是处方药,但其违法广告宣传内容均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武汉一元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一元堂牌知本天韵胶囊”、济南基业海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海通牌奥复康片”2个保健食品违法广告,违反了《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关于“食品广告不得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等规定。天水魏氏彤泰药业有限公司“魏氏磁疗骨痛贴”的违法广告,含有不科学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的内容,误导和欺骗消费者,违反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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