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健康报 时间:2013-12-31 15:13:01 热度:767
本报讯 (记者葛云峰 特约记者焦晓宁)12月30日,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医生张淑侠拐卖儿童一案。法庭宣布该案将择期宣判。
公诉人渭南市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淑侠自2011年11月至2013年7月期间,利用其作为产科医生的便利条件,共实施拐卖儿童犯罪6起,涉及被拐卖婴儿7人。在张淑侠拐卖的7名婴儿中,有6名婴儿被公安机关依法解救并送还亲生父母,1名婴儿被张淑侠卖给他人后死亡。
渭南市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张淑侠以出卖为目的,拐卖儿童多人,并致一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七)项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就公诉机关指控的被告人张淑侠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及量刑情节进行了法庭调查,对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的辩论。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医务工作者代表、新闻媒体记者等社会各界人士及被害人亲属、被告人亲属共150余人参加旁听。
据了解,与张淑侠拐卖儿童有关的事业单位人员涉嫌失职罪一案,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已于12月23日向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该案将于近期开庭审理。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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