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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两会热议民生

来源:健康报 时间:2014-02-21 16:52:47 热度:771

□本报记者 曹 政□

CFP供图

  各省(区、市)地方人大、政协两会截止到2月17日全部落幕,医患关系、空气污染、食品安全等民生关键词依然是热议的话题。来自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代表、委员,从各自的角度对这些与民生息息相关的话题进行分析、提出建议、参政议政——
  医患关系
  这几天,媒体报道了多起发生在医院的暴力伤医事件。据中国医师协会发布的《医患关系调研报告》显示,近3/4的医师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保护,认为当前医师执业环境“较差”和“极为恶劣”的达60%之多。
  作为从业30余年的医护工作者,安徽省人大代表兰晓娥认为,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首先医务人员要做到尽职尽责,依法依程序为病人服务。与此同时,相关部门也要对医闹、暴力行为严厉打击,要对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伤害医务人员、蓄意医闹等违法犯罪行为从重从速处罚。
  海南省人大代表吴多佳表示,医生要跟病人充分沟通。病人入院以后,要做检查,或者手术等,医生要跟病人及时沟通,使用一些特殊药物治疗,应及时让病人和家属知情。特别是有部分药是不在新农合报销范围内的,关系到病人的承受能力,也应及时让他们了解情况。“只要及时说明情况,尽量争取支持,绝大部分病人和家属对我们的工作还是比较理解的。”他说。
  “在医患关系比较紧张的背景下,有些关系仅靠协调很难让双方都满意。”浙江省政协委员戴奕奕提出以政策资金引导,加强社会认可度,培养专业人才等途径扶持发展医疗社工的建议。他认为,作为沟通患者与医院其他部门的中间力量,医疗社工就显得尤为重要,可为患者和医务人员之间架起一座相互了解和理解的桥梁。
  还有代表、委员认为,医患关系紧张的治本之策在于深化医改。
  陕西省政协委员王晓虹建议,政府应继续加大对医疗卫生领域的投入力度,尤其是要合理扩大县、乡村卫生院、村卫生所的建设规模,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加大对药品招标工作的监督力度,防止腐败现象;加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社会覆盖面,使个人承担费用比例逐年下降。与此同时,要提高基层医护人员工资,稳定队伍,保证有数量充足的医护人员维护医院的正常运转。
  福建省人大代表潘亮表则认为,适度开放医疗服务市场,打破公立医院垄断局面,以竞争压力促使各类医院改进服务,将有助于改善医患关系。而且,市场竞争也会促使医院控制成本,降低诊疗、检验与药品价格,减轻患者负担。可通过医院联盟将大型公立医院的一般门诊,逐步切割剥离到中小型社区医院去,大医院保留住院部,为改善服务腾出空间和条件。
  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事件频发,让百姓对身边最基本的安全都失去了信任。在地方两会代表、委员提交的议案、提案中,“食以安为先”被多次提及。
  辽宁省政协委员谢恬提出,针对不断出现的食品安全事件,应该在食品生产的源头上进行控制,进一步加强监管,在源头上消减食品安全隐患。
  安徽省人大代表赵翠琴认为,现在对食品安全的监管还存在不少需要完善的地方。比如,目前法律法规侧重对生产和经营环节的严格监管,对流通领域的监管力度不强。同时,监管部门权责不清问题仍然存在。食品检测技术落后,食品安全检测工作处于起步状态。此外,小餐饮、小作坊难以关停,食品安全隐患依然较多。
  赵翠琴建议,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建立统一、协调、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督体系;将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能相对集中,权责进一步明晰,并通过建立一种有效和权威的协调机制提高监管效率;建立完善的督察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监管部门职责,加强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和共享,减少监管“真空”。
  一些政协委员在调研后发现,检测手段落后导致的发现不及时和处置措施不力,是中国食品安全事件屡屡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陕西省政协委员郭绍敏建议,相关部门及科研单位应重点加强食品监控中针对农药、兽药、重要有机污染物、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与违禁化学品、生物毒素的快速检测技术和相关设备研究。
  在安徽省人大代表张丽看来,要强化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强化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她建议,建立生产经营者诚信信息平台;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打击力度,大大提高失信和违法成本;把实施黑名单制度落到实处,加大对失信、违法等行为的曝光力度,使得企业自觉诚信,对违法行为“不想为、不能为、更不敢为”。强化对监管者的问责,牵住这个食品监管体系的“牛鼻子”,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的监管问题。
  雾霾侵袭
  据统计,2013年,25个省份平均雾霾天数逼近30天,较同期偏多10.3天,创52年来之最。笼罩在城市上空的雾霾成为国内城市挥之不去的阴影。
  “每逢雾霾天气,全社会都紧张起来,政府对机动车限行,污染企业停产,舆论也痛心疾首地反思,然后,一阵风、一场雨过后,雾霾散去,曾经的决心和誓言就抛到脑后了,工厂依旧冒着浓烟,路上依旧车流滚滚。” 湖北省政协委员尚瑾表示,空气污染问题频发,原因一方面是违法成本太低,目前大气污染法只针对二氧化硫为主的煤烟型污染做出规范,而没有针对PM2.5、臭氧等。另一方面,是地方利益干扰环评,引进高耗能、重污染的项目。这需要完善法律和官员考核机制才能解决。
  湖北省民盟建议,各级政府应从战略的高度,提出长期的防治方案,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并将环境保护与官员政绩挂钩;加强工业废气控制,提高新建项目的环境准入门槛,加快产业结构升级和能源结构升级,降低煤炭在能源消费中的比例,使用清洁能源。
  江苏省人大代表缪瑞林强调,要通过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淘汰落后产能,控制煤炭消耗,减少和控制工业污染,以及控制工地扬尘、汽车尾气等综合治理措施,采取区域性联防联治办法逐步解决雾霾问题。
  “应该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如实及时向公众发布PM2.5等监测数据。”他说。
  安徽省人大代表郑少东认为,提醒公众空气污染的危害非常有必要,倡导公众绿色出行、低碳生活,唤起全社会对污染治理的重视,并转化为个人的长期的自觉行动。
  安徽省人大代表袁诚则建议,成立生态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构,专门解决协调处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厘清各部门职责,形成监管合力,提高执行效果。
  单独两孩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之后,浙江、安徽、江西、天津、北京等地近期纷纷制定单独两孩政策落地时间表,多地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都提到了单独两孩政策,而代表、委员的关注点则在于政策落地后会否带来新一轮生育高峰,从而造成对公共资源的压力。
  “国家实施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后,未来3年可能会迎来一个人口生育小高峰,这对公共资源的配置提出了更高要求。”重庆市政协委员潘晓阳提出,应该提前配置好医疗、幼儿园、学校等公共资源。
  潘晓阳认为,国家实施单独两孩生育政策顺应了群众的期盼和要求,但要在实际中从容稳妥实施,和一个地区的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还需要提前打算。在依法执行单独两孩生育政策时,还应该加强对违法生育的执法管控力度,控制人口过快增长对公共资源带来的压力。同时,政府要采取措施提高人口素质,为社会进步和国富民强打下坚实基础。
  即将落地的单独两孩新政,也势必给本就匮乏的儿科医疗资源带来压力。致公党湖北省委会建议,逐年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和扶持力度,完善三级转诊制度,避免患者盲目到大型综合医院儿科门诊或儿童专科医院扎堆就诊。应尽快对全省儿科医疗资源缺口进行调研,制定儿科中远期发展规划及近期发展目标。
  为了适应国家新的计划生育政策,辽宁省人大代表王耀婕建议将提高奖扶、特扶标准纳入计划生育条例修改内容。她还表示,现在城镇人口计生奖励和职工退补费等由企业承担存在一定问题。如国有企业转制后,企业原有职工计生退补费由现企业承担难以落实;市属国有企业归属权下放区属后,职工退补费发放困难,建议政府采取措施调整政策。
  “单独两孩将只是一个过渡,全面放开二胎将是下一步的计生改革方向。”浙江省人大代表傅静君表示。不过,她也认为,目前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应把握积极稳妥的基调。所谓的“积极”,就是促人和,完善公共服务,加强制度建设,鼓励单独两孩;而“稳妥”,就是要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依法生育。她还提醒育龄夫妇,比较合适的生育间隔是4年左右,这有利于两个孩子的家庭教育。
  大病保障
  2013年,媒体频频曝出患者因为无力负担费用被迫自救的新闻。尽管医改以来,我国编织起世界上最大的基本医疗保障网,参保人数超过13亿人。其中,新农合覆盖了8亿多农民。但由于我国医保制度还处于低水平、广覆盖的阶段,尚不能完全避免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的发生。完善医疗保障网、建立大病保障体系成为当务之急。
  “虽然国家有相关的救助政策,但现实情况却不尽如人意。”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委员朱华呼吁简化审批流程,进一步落实儿童白血病救治政策。
  据了解,我国在白血病大病救助中,目前仅救助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中的中危型和低危型,以及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中的低危型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给予报销资助,并制定相应定点医院治疗。朱华说,按照原卫生部的疾病临床路径要求,白血病患儿在规范化疗期间,一旦出现感染、出血、败血症等合并症,即退出临床路径,同时也退出政府的定额支付及补助范围,农村牧区患儿的医疗费用只能按照新农合统筹地区原补偿政策报销诊疗费用。但是白血病极易发生合并症,发生合并症就得退出临床路径,也就意味着白血病患儿家庭要承担10万元以上的昂贵医疗费用,甚至出现延误治疗、危及生命的情况。
  她建议,应建立网络审批机制,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减少患儿家长在县乡申报点、定点医院和民政部门之间异地多次往返;针对错过新农合缴费时限的患儿,建立特事特办特批制度,完善现有制度规定,确保患儿获得及时救治;增加白血病种的住院报销额度,降低白血病患儿新农合报销起付线。
  致公党江苏省委会在提案中则认为,单靠大病保险,不能解决大病家庭特别是低收入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问题。提案指出,当前大病保险并未与其他医疗保障方式有效衔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归人社部门管理,医疗救助在民政部门,慈善救助等在红十字等机构,政出多门,相互间信息沟通不畅,不能很好地发挥社会保障网作用。
  为此,致公党江苏省委会建议,做好大病保险与新农合大病保障试点、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等政策之间,以及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慈善救助,包括商业保险之间的衔接;确定合理的保障范围和水平,在有限的基金条件下,大病保险不能搞普惠制、撒胡椒面,可实行基金省级统筹。另外,加强对商业保险公司的监管,加强社会监督,加强对医疗行为的监管。
  养老服务
  在已步入人口老龄化的今天,如何养老成为老百姓日益关注的话题。如何把服务亿万老年人的“夕阳红”事业打造成蓬勃发展的朝阳产业,使之成为调结构、惠民生、促升级的重要力量,是各地两会上讨论最多的话题之一。
  目前,各地政府均出台措施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养老服务主体由公办逐步向“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多元投资方式转变,鼓励兴办民办福利机构。然而,据广东省政协委员罗东凯、李凤英对广州、佛山、中山、韶关、清远、茂名、阳江、汕头等市调研,各地对于政府文件的落实确实参差不齐。民办养老机构获得的政府投入不足,在用电、用水等方面的优惠扶持政策也未到位。
  对此,罗东凯建议加大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投入。广东省作为经济大省,在60岁以上老人人均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方面至少要赶上全国平均水平,每年应根据GDP的增速增加相应的养老财政投入。
  “政府需要在养老服务业的土地供应、金融服务等方面加大力度。如对新建养老机构的征地需求开辟‘绿色通道’,在房租、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优惠,从而降低民办企业进军养老产业的门槛。”北京市政协委员赵建国表示。
  湖北省政协委员曾宪初认为,重点还是要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他建议,由政府统一规划、设计及完善社区养老设施。对于老旧社区,可整合区域内闲置空房资源,加以合理改造后建设成为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在新建小区时,提倡加建一栋小户型房,配备养老设施。
  为解决民办养老机构的后顾之忧,黑龙江省人大代表张伟建议,应建立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制度。他表示,由于老龄群体的特殊性,其安全风险往往高于一般人群,为解决养老机构发展的后顾之忧,保障老年人的权益,提高养老机构抵御意外风险及善后处置能力,缓解政府职能部门管理压力,应建立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制度,有效引导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发展,由财政进行保费补贴,同时尽快出台相关补贴及保险制度的具体实施举措。
  疫苗安全
  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是全球最大的疫苗消费国。近年来,湖南、广东、四川等地发生了新生儿注射疫苗后疑致死病例,引发了公众对于疫苗使用安全的担忧。
  山东省政协委员郭顺华建议,对于疫苗应重视监管工作,应克服“重审批、轻监管”的思想,通过提高抽检的力度,扩大抽检的批次和范围,最大限度地保证疫苗安全。同时,探索建立常态化的动态监管机制,可以逐步仿效食品安全生产追溯机制,从疫苗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注射等环节全程建立可追溯的监管环节。一旦发生问题,无论是疫苗自身问题或者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还是属于医疗事故等情况,都能及时责任到人,快速查清。
  郭顺华表示,还应加大对基层疫苗接种机构的投入和监管。一方面,为了稳定基层防保队伍,保证接种率,各级政府对基层预防接种工作应加大投入,不能让基层防保工作人员靠自行创收维持生计;另一方面,疫苗接种是非常严格的医疗行为,基层部门一定要加强监管,保证基层接种部门购进疫苗的质量安全,严禁擅自开展群体性预防接种的行为,需要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的地区,除了要报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还需做好人员培训、宣传教育等前期准备工作。
  广东省人大代表张丽杰认为,有必要加快疫苗产品市场监管的立法,并在新疫苗许可方面加入公众参与的步骤。“公众参与可以采取向社会公告征求意见或听证的形式,社会公告的覆盖面和时间跨度必须较广,以让公众充分了解决策的内容,提出相应的监督意见。” 张丽杰说,应当注重网络信息平台的建设,要公开相应的药品安全监管的决策信息,以方便社会公众及时了解信息。此外,她还建议强化媒体信息监督,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信息通报会等方式,让公众获知有关疫苗安全监管工作的进展以及结果。
  民盟青海省委则提出一项提案,建议完善救助制度,尽快出台《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救助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疫苗伤害救助的具体范围、申请步骤、须提交材料和救助资金来源等规定,使受害者救助有法可依、有据可循;统筹工作机制,疫苗伤害救助涉及疫苗接种不良反应的鉴定、救助申请审核、救助金给付、公正性的判断以及不服救助带来的其他法律解决途径,只有各部门相互协调,按照条例和细则的规定,相互配合,才能确保受救助者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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