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参考报 时间:2015-04-25 09:58:19 热度:790
近日,杭州海关查获的一起制售假药案经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审理依法作出判决,朱某某因犯生产、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傅某某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据查获该案的杭州海关隶属义乌海关知识产权科科长龚宁宁介绍,去年7月海关在出口到肯尼亚的集装箱中现场查获侵犯“Shalina”商标知识产权的药膏10.2万支、药剂3万支,初步估算货值约为66.4万元。随后经过海关和公安机关的联合经营与深挖,成功捣毁一个横跨江浙沪、辐射长三角的假药生产销售网络。(陆敏)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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