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时间:2015-05-14 23:11:24 热度:733
本报讯 (记者樊 丹)69家单位日前确定为全国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妇幼保健机构首次单独制定标准、单独申报和评审。
2014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继续开展了全国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经专家审查,确定北京肿瘤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等58家综合医院、11家妇幼保健机构为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有效期5年。
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求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提高建设水平与质量。有关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对示范单位的指导,注重推广示范单位的工作经验,发挥其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推动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的开展。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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