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晚报 时间:2012-08-07 16:57:58 热度:1064
外地献血者在京也可优先用血
本报讯(记者贾晓宏)献血容易报销难的问题今后在北京将不复存在。记者从市卫生局了解到,北京市已经出台举措,保障无偿献血者的权益。献血者用血可在医院实时报销;无偿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还可优先用血。
按照以前的规定,无偿献血者或亲属可以根据献血量享受一定量的免费用血。但想免费用血,先要正常交钱,然后再去区县献血办报销。繁琐的报销流程让很多献血者觉得不方便。
而按照新近公布的《北京市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血费报销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持北京献血证的无偿献血者用血可在医院实现实时报销。具体报销人群是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包括在驻京军队采供血机构无偿献血的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父母、子女)。
本市新近发布的《无偿献血优先用血管理办法》还提出,血液首先要保证急救用血和孕产妇用血。常规用血优先保障在本市包括驻京军队采供血机构和外埠参加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用血,在外地献过血的人在京也可以享受优先用血。申请优先用血者,须携带签字确认的临床用血知情同意书和优先用血凭证,到医院相关部门办理优先用血手续。在外埠无偿献血的献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京申请优先用血时,须到市献血办审核,由市献血办出具证明后,再到医疗机构办理优先用血手续。
报销标准
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10年内免费使用献血量5倍的血液,10年后免费使用献血量2倍的血液。
累计献血超过1000毫升的献血者终身无限量免费用血。
献血者的配偶、直系亲属自献血者献血之日起10年内可以免费使用献血量等量的血液。
献血者捐献机采血小板的本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享受用血优惠时,献血量按照1个机采单位折合全血400毫升计算。
享受公费医疗、新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待遇的献血者,其血费报销部分为上述各种医疗保险需自费部分。自费部分不明确的,参照全国统一保险自费部分的平均水平(30%)计算。
报销条件
《无偿献血证》丢失但信息系统中有记录者,给予报销。
有《无偿献血证》而信息系统中没有记录者,由献血者献血的采供血机构审核并出具证明,审核通过的给予报销。
献血者的配偶或直系亲属用血报销,需要向报销部门提供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户口本、结婚证或派出所、街道、乡镇出具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销流程
用血报销可选择两种方式,一种是现场报销,一种是邮寄方式。
无偿献血者或其亲属可持报销凭证到医院指定部门申请报销。医院使用《北京市血液管理信息系统》对报销人身份、献血时间、既往献血量、可报销金额、可报销年限等献血情况进行审核,核实无误后,分别在《无偿献血证》和信息系统中记录本次免费用血信息,并按照核实的报销比例及金额予以报销。
献血者还可以按照老办法,持相关报销凭证就近至区县献血办公室申请办理。在驻京军队采供血机构献血的,报销到驻京部队献血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办理报销手续。
考虑到有些献血者可能短期不在北京,此次还特别提出可以通过邮寄或转账方式办理报销。报销人将报销凭证邮寄至市献血办公室(在驻京军队采供血机构献血的,邮寄至驻京部队献血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经审批符合条件的,免费将报销资料邮寄至献血者个人;报销金额转账到指定的银行卡号或邮寄至指定的地址。J146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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