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方早报 时间:2012-08-08 10:56:39 热度:893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华海药业,600521)昨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否决了第二大股东周明华提出的解聘总经理陈保华及督促陈保华赔偿损失的两个议案。值得一提的是,陈保华是华海药业的第一大股东,也是华海药业的董事长,其持股比例为27.55%,周明海持股比例为21.98%。
公开资料显示,昨日召开的股东大会是华海药业第二大股东周明华自行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并提出了《关于督促总经理陈保华赔偿公司损失的议案》和《关于督促董事会解聘陈保华公司总经理职务的议案》两个议案。
周明华认为,陈保华在2011年浙江华海银通置业有限公司40%股权的买进和卖出操作中,擅自决定股权价格,造成了485.56万元的损失。周明华称,陈保华作为总经理未经董事会授权及统一,在非主营的房地产业务处理中高买低卖,损害了上市公司利益。但对此,华海药业的董事会和监事会认为该事项均在总经理权限范围内,不存在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情形。
此外,周明华认为陈保华自担任总经理期间,违反公司制度,越权决策,给上市公司带来风险和损失,且陈保华兼任总经理违反公司章程。对此,华海药业董事会认为,陈保华在担任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为华海药业近几年的快速发展作出了重大的贡献,董事会对总经理陈保华的工作予以充分的肯定。此外,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属于公司董事会的职权范围,召集股东大会审议总经理解聘事宜有悖公司治理的基本程序和原则。
公告称,因周明华持有华海药业总股本的21.98%,且持股超过90日,符合《公司法》关于股东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的规定。周明华因此于昨日自行召开了股东大会,审议签署了两项议案。但根据股东大会的结果,上述两项议案均遭到了股东大会的否决。
昨晚的公告显示,昨日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6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11亿股,占总股本的75.12%,两个议案反对票数均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8.17%。
资料显示,周明华与陈保华为昔日的创业伙伴,但从2007年华海药业股东会上陈保华将周明华驱逐出董事会开始,两者间的摩擦与矛盾、激辩与对抗便从未停止。
昨日,华海药业报收14.21元/股,下跌2.34%。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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