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时间:2025-08-13 20:55:29 热度:39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发布《医疗广告认定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指南》的出台背景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活水平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多样化需求不断增加,对医疗健康养生方面的知识也更为关注。由于医疗广告、医疗信息和医疗科普在表现形式上较为相似,广告监管实践中难以有效区分,一方面给医疗机构开展正常的医疗信息公开和面向公众的医疗科普造成困扰,另一方面也给部分不法之徒借助信息公开和医疗健康科普形式变相发布违法违规医疗广告提供了可乘之机。因此,亟须出台《指南》以进一步细化医疗广告认定原则和标准。既有利于有效保障正常的医疗信息公开和医疗健康科普工作,又为有力打击借医疗信息公示和医疗健康科普名义变相发布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提供了更为清晰、更具可操作性的指引。
二、《指南》发布的意义
一是《指南》重申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确立的原则,对医疗广告发布主体作出严格限定,明确规定了医疗广告的发布主体为依法设立的医疗机构,有助于从源头防止违法医疗广告误导群众作出错误的就医选择,进而更好维护广告市场秩序和医疗诊疗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二是医疗机构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有关规范要求,进行医疗信息公示和医疗健康科普宣传,有助于社会各方面了解就医信息和必要的医学健康知识,是方便群众就医、提升大众健康意识的重要举措。但必须注意防范借医疗信息公示和科普活动变相发布医疗广告,让便民、惠民的善举异化为不当牟利的手段。《指南》对医疗信息公示、医疗健康科普与医疗广告进行了区分,有利于更精准打击违法医疗广告。
三是从监管经验看,要清除医疗广告存在的乱象,必须坚持市场监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协同发力。《指南》进一步厘清了市场监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有利于强化协同监管,提升综合治理效能。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对市场监管系统的内部培训,帮助基层市场监管工作人员全面、精准领会《指南》有关规定,切实提升医疗广告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大对各类“神医”广告乱象的清理整治力度。
二是指导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政策宣贯和行政指导,引导、帮助医疗机构更加规范地开展医疗信息公示和医疗健康科普活动。
三是鼓励和支持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在《指南》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完善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的协同监管机制,织牢织密监管网络,更好发挥跨部门监管合力。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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