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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对保健食品网络销售立法监管

来源:中国医药报 时间:2013-07-12 13:22:19 热度:764

□ 本报记者  徐亚静

  “来自电子商务平台天猫商城的数据显示,其保健食品线上销售在近3年来,从零发展到现在几十亿元份额,目前有商家数1000多个,增长速度在天猫旗舰版上排在前列。”日前在上海举办的“第三届保健食品电子商务营销论坛”上,与会专家指出,近年来电子商务已经成为保健食品行业发展最迅速的新型渠道,保健食品已成为最快捷的零售商品之一。但与此同时,销售假劣产品、夸大宣传等现象也开始出现,干扰了产业的良性发展,亟待规范。
  中国保健协会保健咨询服务工作委员会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立项支持,开展了一系列有关互联网经营保健食品的研究,并且把研究成果报送了相关政府管理部门。据该研究项目负责人吕菁菁介绍,互联网销售保健食品的飞速发展不仅造就了销售奇迹,也带来了保健食品安全隐患,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进行虚假宣传以及由食品经营环境和运输环境造成的二次污染。
  “目前互联网上销售保健食品的管理只能参照保健食品的相关管理法规,以及《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对于互联网销售保健食品没有相关法规,无法有效进行全面监管。”吕菁菁介绍,课题组通过对中国保健食品网络销售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经验的梳理研究,召开了一系列研讨会,最终向相关部门提出了保健食品网络监管的建议。
  在完善法律、法规层面,建议对网上销售食品进行专门的立法,出台《保健食品销售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主要明确准入对象、准入形式、准入条件和监管措施;建立保健食品网上销售审核准入制度和备案制度,保健食品网上销售审核制度包括互联网保健食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制度和互联网保健食品资格服务制度,保健食品网上备案制度的备案内容以保障食品安全为重;建议制定相应的经营规范,建立标志制度,在网站显著位置标注互联网保健食品信息资格证书、互联网保健食品政府编号或者备案编号,单独设立保健食品信息专区和交易专区,与药品和普通食品分开;制定信息发布的规范和交易规范。
  此外,还应加强后期的监管:加大管理力度,明确监管责任,加大处罚力度;建立部门之间的配合和通报联动机制;加强保健食品查询功能,建立保健食品“黑名单”公告制度,建立企业诚信网;重点查处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假冒伪劣批文和夸大宣传的产品和网站。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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